中考 佛山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设置和录取办法( 二 )


(4)市一中等 9 所学校剩余招生计划市一中等 9 所学校的体育和艺术类特长生、名额分配等招生类型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自动收回并安排在市一中等 9 所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批次面向全市招生 。
2.民办普通高中 。
经市教育局核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计划,安排在第一批面向全市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未经省级教育部门批准不得跨市招生 。
(二)面向区内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 。各区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统筹安排,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由各区组织实施,除按规定面向全市招生的计划外,其余计划面向区内招生 。各区教育局要安排区内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总计划的50% 作为名额分配(指标生)计划面向区内招生 。其中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顺德区李兆基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高明区第一中学等 8 所学校,安排总计划的 50%作为名额分配(指标生)计划在第一批面向区内招生,名额分配方案由各区制定 。
(三)普通高中补录计划 。在第二批结束后,根据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剩余情况,在其核定公布的总招生计划内确定补录计划(计划未完成作废的除外) 。市招生办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公布计划,经批准补录的公民办高中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公办高中面向区内、民办高中面向全市尚未被录取的考生统一征集志愿 。
(四)面向全市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 。
1.进一步扩大中职学校优质学位面向全市招生规模,鼓励各区将更多中职学校计划安排在第三批面向全市招生 。其中:
(1)经省教育厅批准的“高职学段 2 年教学安排在中职学校”和“中高职贯通分段培养”、校企“三元融合五年贯通”、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
(2)各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其中省市“双精准”立项建设专业、省重点专业、中职特色专业(园林技术、珠宝玉石加工与营销、会展服务与管理、护理、学前教育、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等)、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计划原则上全部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如确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申报,市教育局同意,可按综合不少于 50%比例确定相关专业面向全市招生 。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以市教育局公布的该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名单为准 。省重点及以上中职学校和市属技工学校经主管部门同意,可自愿申请对接产业需求紧缺专业面向全市招生 。
(3)部省属及外地在我市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第三批面向全市招生 。
2.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中职班)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 。
3.佛山市启聪学校职业高中班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由学校自行组织实施 。
(五)面向区内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 。
各区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保留部分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安排在第三批面向区内招生 。
三、录取办法实施
【中考 佛山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设置和录取办法】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 。
(一)面向全市招生的批次 。
普通高中提前批、第一批、普通高中补录和第三批由市招生办将按照志愿批次层次设置的顺序,逐个批次(层次)投档录取,一个批次内所有层次全部投档录取完毕,该批次才算完成,才能进行下一个批次的投档录取工作,也即“结清一批,再启动下一批” 。
1.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标准的确定 。
试点学校自主招生方案突出对学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考查,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的各环节事项应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 。考生只能选报一所自主招生学校 。自主招生在中考结束后开展,市招生办根据考生中考成绩、考生志愿、综合表现评定档案及综合评价结果进行投档:学生综合表现评定须达到 B 等级(含B等级)以上;市一中、石门中学和顺德一中参照有效填报自主招生志愿考生中考文化科成绩(不含加分)平均分线适当调整,划定该校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线;各特长特色类型自主招生学校根据自主招生方案,划定该校自主招生文化科成绩最低控制线;符合控制线上考生按学校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录取,综合评价结果相同时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录取;未能达到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参加后续批次录取;未完成自主招生计划自动收回,转为该校招生计划在后续批次招生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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