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区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停课工作实施细则?( 二 )


2.如区气象部门在上课前已发布停课预警信号,学校应采取紧急措施,确保校舍开放并有足够的人手照顾可能到校的学生,并做出恰当安排,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安排学生回家 。
3.如区气象部门在上课时间发布停课预警信号,学校应采取紧急措施,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直至已做出安全恰当的安排,在适当时候让学生回家,但并不代表学校须安排所有学生立即回家 。
4.学校要加强科普宣教,确保教师、学生、家长等有关方面清楚本指引及学校制定的应急预案,促使全社会形成台风暴雨天气预警信号生效后自动停课的意识 。
三、发布渠道
区气象部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博等渠道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号时,同时在本部门自有渠道发布教育部门的停课通知 。
区教育部门要通过校讯通等自有手段发布停课和复课通知 。
区内所有学校应当告知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停课信息的渠道 。
【佛山南海区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停课工作实施细则?】学生及其家长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停课信息 。
广东省气象局、广东省教育厅联合开发了停课铃 APP,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店免费下载,也可点击进入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 。
四、保障措施
区教育部门和区气象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建立台风暴雨停课安排工作合作机制,不断总结存在问题,完善合作机制 。
区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台风暴雨预警信号的研判,努力做到科学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号 。区教育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应对台风暴雨停课实施细则,指导学校制定台风暴雨停课应急预案 。
区教育部门和区气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极端天气预警工作联系人制度,各镇(街道)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并将联系方式汇总报送区气象部门,纳入气象信息平台 。双方于每年 3 月 1 日前对联系方式进行更新确认,确保我区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极端天气预警工作高效运行 。
本细则不适用于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后的统一考试安排 。属地高等院校可参照本指引,自行制定具体应对计划,明确应对措施 。
本实施细则自 2021年7月22日起施行,《南海区教育局南海区气象局关于建立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停课安排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南教〔2014〕52 号)同时废止 。
南海区教育局和南海区气象局关于台风暴雨停课工作备案信息
南海区教育局:86239136
南海区气象局:86333345
南海区气象台24小时值班电话:86333345
传真号码:863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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