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大学2022年招生简章( 二 )


3.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 , 依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
4.进档考生同分时 , 按照单科成绩或单科成绩之和排序录取:
⑴分文理类和“3+1+2”模式省(自治区、直辖市) , 文史类(历史学科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物理学科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⑵不分文理类和学科类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
5.少数民族预科只招收有预科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 , 依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6.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
7.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主干专业课主要采用英语授课 , 非英语考生慎报 。
8.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 新生进校后全部复检 。
9.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⑴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 , 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⑵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艺术类专业所有计划的100%比例范围内 , 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 , 按考生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即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 。
⑶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 , 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成绩折算方式和投档规则作为专业录取依据 , 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批次按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60% + 专业课成绩×40%作为专业录取依据 , 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⑷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投档(含末位同分) , 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录取 。
⑸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 , 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 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或单科成绩之和排序录取:
①分文理类和“3+1+2”模式省(自治区、直辖市) , 文史类(历史学科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物理学科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②不分文理类和学科类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
第二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⑴考生专业统考(校级联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校级联考)本科合格线 , 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⑵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 , 各省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专业计划的100%比例范围内 , 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 , 按考生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⑶对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 , 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 , 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 , 按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 + 专业课成绩×60% , 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