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出台18条房地产新政( 二 )


3. 加大信贷融资支持
给予企业项目贷款支持 。定期组织银企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对受困企业贷款展期、续贷,按照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房地产企业并购贷款支持,有效缓解市场主体资金链运行压力 。
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 。引导在郑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下调住房贷款利率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
推进信贷支持协作 。对支持开发贷、降低个人按揭贷款利率的金融机构,在政府新增财政存款、基金账户等存放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
4. 推进安置房建设和转化
推行货币化安置 。实施安置房建设工作三年行动,结合房地产市场形势,坚持以货币化安置为主 。对未开工建设的安置房,鼓励拆迁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 。
促进安置房转化 。对已建安置房中群众自住以外房屋,采取政府回购、回租等方式,盘活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 。
5.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未批先售、虚假宣传、挪用预售资金、变相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 。坚持控新治旧,消存量、控增量、防变量,攻坚化解问题楼盘 。
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 。严格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备案制度,指导开发企业合理确定销售均价,稳定商品住房价格 。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不得在郑州市域内组织新的团购住房、定向开发住房行为 。
【郑州出台18条房地产新政】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便利交易 。运用信息手段提高商品房网签备案和预售资金监管效率,房地产开发企业凭银行担保函、第三方担保函抵顶不高于保函金额的预售监管资金,实行商品房网签即备案 。推进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工作,提高新开工商品房项目实现比例 。试点实施存量房网签备案、房屋交易和缴税、不动产登记四项业务“一窗受理”新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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