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三 )


(六)体育类专业录取 。
1.体育教育、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按照考生生源地招生部门对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在考生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采用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文化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
2.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见《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不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
(七)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
按照考生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的投档模式确定原则,在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划定的相应科类分数线基础上,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文化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
1.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2.执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区),根据以下规则录取:
美术类、书法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此外,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
(九)我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普通少数民族预科班两类,只面向广西招生 。
第十七条 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学校建议身材过于矮小,残疾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等因素影响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工作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类专业 。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八条 学费按《关于广西师范大学新增和调整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桂价费函[2017]324号)等文件执行,除英语(中外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外,全日制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预缴学费,毕业(离校)时根据学生实际修读情况结算学费 。预缴学费标准为:
(一)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5000-5600元/学年 。(二)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5400-5600元/学年 。(三)艺术类专业:12200元/学年 。(四)应用本科、职教师资专业:6000-10100元/学年 。(五)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7600元/学年 。第十九条 英语(中外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等全日制本科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英语(中外校际交流项目)专业1800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40000元/学年,体育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40000元/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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