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关于明确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 二 )


农、林、牧、渔业生产辅助人员(GBM50500)
农副产品加工人员(GBM60100)
食品、饮料生产加工人员(GBM60200)
(四)其他类职业(工种)
属于实施补贴的职业(工种)范围、但不属于上述三类职业(工种)的其他类职业(工种),不论等级均按5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
(五)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
按照所属的职业(工种)对应上述四种类别职业(工种)给予700元、500元、400元、300元的培训补贴 。
三、学时要求
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初级、中级班按照每班不超过50人的标准组织培训,高级工培训每班不超过40人,技师及高级技师培训原则上按照每班不超过30人的标准组织培训 。根据职业中类标准要求、等级水平、补贴标准等确定培训学时,具体标准学时要求分为:
(一)“三高四新”战略重点职业(工种)类:初级工培训时间不低于105个标准学时,初级晋升中级工培训时间不低于84个标准学时,中级工晋升高级工培训时间不低于70个标准学时,高级工晋升技师培训时间不低于63个标准课时,技师晋升高级技师培训时间不低于49个标准课时;
(二)吸纳和稳定就业重点职业(工种)类:初级工培训时间不低于77个标准学时,初级晋升中级工培训时间不低于70个标准学时,中级工晋升高级工培训时间不低于63个标准学时,高级工晋升技师培训时间不低于56个标准课时,技师晋升高级技师培训时间不低于49个标准课时;
(三)农村技能人才培养重点职业(工种)类:初级工培训时间不低于63个标准学时,初级晋升中级工培训时间不低于56个标准学时,中级工晋升高级工培训时间不低于49个标准学时,高级工晋升技师培训时间不低于42个标准课时,技师晋升高级技师培训时间不低于42个标准课时;
(四)其他类职业(工种)类:属于实施补贴的职业(工种)范围、但不属于上述三类职业(工种)的其他类职业(工种),以及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其培训学时不论等级均不低于49个标准学时 。
职业技能培训每天按7个标准学时计算,每个学时为45分钟,其中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学时一般不得少于总学时的60% 。培训机构须使用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 。
四、工作要求
(一)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在省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基础上,结合本地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支持“五好园区”建设、促进受疫情影响地区稳定就业和劳务品牌,制定以地方重点(特色)工种为主的补充目录,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备案后实施 。
(二)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地方特色、劳务品牌和本地重点产业及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对相关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可在本通知规定的标准上上浮,上浮比例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备案后实施 。
(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企业职工培训中心、民办培训机构等(以下简称“职业培训主体”),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须事先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开班备案手续 。按照“凡补必进、不进不补贴”的原则,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开展补贴性培训的职业培训主体,通过“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开班备案前30天发布开班计划、提交办班备案申请、落实教学课程课时、完成评价鉴定或结业考核、推荐就业或学员反馈全流程,方可对其给予培训补贴 。
(四)职业培训主体申请补贴时,申请补贴的职业(工种)、等级或项目应当与其办学资质中确定的职业(工种)、等级或项目一致 。个人申请补贴时,申请补贴的职业(工种)、等级或项目应当与所获得的相关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中标注的一致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