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教育局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二 )


(七)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招生工作
由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与南明区教育局协商统筹安排 。
(八)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安排认真落实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工作要求,落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南明区户籍或持有南明区有效居住证的学生入学需求,每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填报1所民办学校 。
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学校根据家长意愿直接录取符合报名条件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录取学生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在报名学生中产生,电脑随机派位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筹,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电脑随机派位结束后,被录取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渠道缴纳学费,完成录取锁定 。
未中签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中签学生,按照公办学校、非摇号民办学校招生原则进行招生 。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报名就读每学期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高收费民办学校 。
民办学校或投资主体与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等订有协议、约定或接受委托、购买服务需负责接收生源的,在协议、约定、委托、购买服务期内按原定内容录取相关学生,不得挑选学生 。民办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学生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可以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人数的,多余学位要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初中部招生名额小于小学部直升人数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 。
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宣传,多渠道广泛宣传招生政策、片区划分、登记时间、报名程序等信息,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
(二)严肃招生纪律 。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严禁组织选拔生源、变向“掐尖”招生,严禁学校设立“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招收中国国籍学生或面向中国国籍学生开设境外课程和使用境外教材;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严禁民办学校在师资配置和实施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教育教学时区别对待政府通过协议、约定、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录取的学生 。
区教育局将联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巡查组,向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派驻纪律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并开通监督电话:83768169(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咨询电话:85813139(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对于违反“十个严禁”等行为,一经查实,对违规的学校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公办学校违规招生的,取消本年公办强校评估资格;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依法依规核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
(三)实施计划管理 。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行计划管理,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等因素下达招生计划,学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学校不得擅自超额编班,原则上小学班额应为45人、初中班额应为50人 。
(四)依法落实控辍保学责任 。
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和完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以及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一生一表”,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管理和“七长”负责制,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保持控辍保学政策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辍学学生动态清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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