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闽侯县初中招生报名办法( 二 )


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具体认定条件如下:购房者为乡镇及以下户口或持农民身份证明的即视为农民和农民工 。“进城购房”指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含办公用房、店面及二手房) 。
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农民或农民工子女需在6月22日至6月30日(双休日除外)到就读地小学学区报名,在外县市就读的于以上时间段到教育局初教科报名 。
4.因住宅被征收需跨片区升学,户籍已迁移的按户籍划片升学,户籍未迁移的经家长申请(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居住证明材料),拆迁办审核盖章后,由教育局根据安置地中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不服从调剂的回原户籍地录取 。
(四)随迁子女升学
在闽侯公办小学毕业、申请在闽侯初中就读的随迁子女,由家长填写《随迁子女初中一年级在闽侯县入学申请表》,并提供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居住证或房产证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县内持续缴纳社保一年(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的,作为电脑派位优先条件之一 。
1.学籍在甘蔗街道公办小学的随迁子女安排附属中学就读 。
2.学籍在青口小学学区的随迁子女由青口学区视情况统筹安排青口镇三所中学就读 。育才小学居住在祥谦、尚干的随迁子女可安排祥谦中学、七里学校、虎峰中学就读 。不服从调剂的回原籍录取 。
3.学籍在上街小学学区的随迁子女,如闽侯六中有剩余学位,可申请参加电脑派位 。未派上和未申请的一部分安排竹岐中学就读,其余的派往鸿尾中学就读 。不服从调剂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录取 。
4.学籍在荆溪小学学区的随迁子女,通过统筹或电脑派位方式安排荆溪中学或关源中学,不服从调剂的回原籍所在地录取 。
5.其它乡镇随迁子女由所在小学学区根据学位情况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
(五)民办初中招生
1.申请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填写《闽侯县初中招生报考民办学校志愿表》一式二份 。
2.闽侯县民办初中按照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规范招生 。
(1)填报民办学校的毕业生在就读小学报名 。所有报名学生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报名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予以录取;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除按政策规定优待对象可单列录取外,其余学生均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摇号、编班由教育部门组织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
(2)填报民办初中志愿未被录取的毕业生,可回原对口初中升学 。已被民办初中录取要求退档的学生,由家长申请,经民办初中同意,由所在小学学区(含直属校)统筹安排升学 。退档手续需在公办校招生前办理 。
三、具体要求
(一)初招报名工作由各小学学区(含直属校)具体负责,各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初招具体实施方案 。
(二)各小学在招生报名时要认真核验学生户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并妥善保管学生报名登记表等毕业档案 。
附:2022年闽侯县初中招生日程安排
【2022年闽侯县初中招生报名办法】

2022年闽侯县初中招生报名办法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