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2022年小学招生通告( 二 )


录取流程
(一)按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工作要求 , 城区公办小学录取工作按以下基本流程进行 。
第一阶段:第一批次类别的适龄儿童 。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进入第二阶段招生程序 。
1. 对所有进入本阶段招生程序的适龄儿童继续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 , 进行分类排序 , 并依次录取:
(1)第一批次类别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
(2)第二批次类别录取的;
(3)第三批次类别录取的 。
2.城区教育辅导中心统筹安排上述3个批次中未被录取和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 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上述3个批次类别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
(2)户籍迁入时间和其父母的房产证取得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之后的适龄儿童;
(3)有慈溪市户籍 , 但父母双方均为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 , 跟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 , 要求在监护人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
(4)城区集体户(含拥有公寓式酒店、商务楼等房产的集体户)家庭适龄儿童;
(5)父母有城区户籍的或父母在城区工作的外国籍适龄儿童;
(6)有慈溪市户籍 , 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且长期在国外工作 , 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 , 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 , 需寄养在城区户籍亲属家庭学区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
(7)父母离婚的适龄儿童 , 根据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上的关于子女的判决来确定其就读学校 。若住房判给一方 , 因特殊原因 , 子女随另一方寄居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的 , 要求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
(8)符合今年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二孩三孩在坚持划片对口就近入学基本原则 , 在网上报名后 , 由其父母(含法定监护人)向城区教育辅导中心提出申请 , 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 , 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 。
(二)优抚优待对象子女 , 根据国家、省、宁波和慈溪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安排入学 。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 , 按照有关政策安排入学 。
(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 按以下先后顺序录取 , 由城区教育辅导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1.其父母(含法定法定监护人)拥有城区三街道内房产的;
2.其父母(含法定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且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在城区三街道的 , 按量化积分高低排序入学 。
(四)有其他特殊情况 , 应该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的 。
通过正常程序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无故不得放弃 , 确有特殊原因要放弃录取资格回公办学校就读的 , 不视作学区生 , 须有其父母(含法定监护人)向民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 经同意后 , 由城区教育辅导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
网上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7月 2 日- 7 月 5 日(每天7︰30-22︰30) 。
(二)报名方法:
1.电脑端报名网站:
方式:浙江政务服务网
定位到“宁波市” , 然后在首页特色服务区找到“宁波市入园入学专区”或通过搜索关键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可以进入 。
2.手机端“浙里办”报名:
(1)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 , 并完成登录 。通过搜索关键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 , 点击“在线办理”可以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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