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口+录取办法 2022年海曙区直属小学报名指南( 二 )


②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且户口本户主和产权所有人仅为父、母亲)三者一致,但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本小学就读;
③父母双方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高新区、镇海区内一直无自有住宅房,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宅房在本小学服务区;
④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自适龄儿童出生之日起就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宅房在本小学服务区 。
按照以上录取顺序,当录取到某一批次适龄儿童时,如果已超过招生计划,该小学应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录取办法,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执行 。该批次未录取和该批次后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2)海曙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①户籍所在地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母与他人的共有房、租赁房(含国家直管公有住房),而父母双方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高新区、镇海区内有自有住宅房的;
②家庭住宅房已出售或拆迁而户籍仍留在原地未迁出(空挂户口)的;
③户籍为海曙区内集体户口的;
④因投亲靠友临时挂靠等造成人户分离的;
⑤入学前在区外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后户籍迁入我区要求入学的儿童;入学前在本区内办理延缓入学后户籍对口小学发生变化的儿童 。
(3)在海曙区无户籍,但父(母)有住宅房(产权所有人仅为父或母亲)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视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
(4)根据上级及本区有关政策要求,落实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入学 。外籍人员的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 。
2.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入学条件 。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区直属小学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父母双方在海曙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海曙区暂住半年以上并持有效《居住证》,查验日仍在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②父母一方在宁波市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连续按月缴纳半年以上,查验日仍在参保,无中断月份,补缴或欠费无效 。
(2)报名录取规定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经网上预报名,初审合格者,可持该随迁子女的户口本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现场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根据今年招生计划统筹安排入学 。
(3)已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高新区、镇海区内购有自住房,其子女不再适用随迁子女招生政策,除房产在海曙区的以外,其他适龄儿童将不再安排入学 。
已被公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不再作为民办小学补录对象 。
其他说明
1.爱菊艺术学校鄮西校区、海曙第二外国语学校和海曙赫威斯学校转为公办学校 。爱菊艺术学校鄮西校区继续停止招生,海曙第二外国语学校和海曙赫威斯学校2022年停止招生 。
2.新芝迁建地块学校(暂名)(海曙区新芝路88号)今年9月建成投用,为区直属公办学校,小学部由海曙中心小学教育集团托管,招收原海曙中心小学西校区服务区内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
3.海曙区致和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小学部2022年起招收符合公办学校入读条件的随迁子女 。
4.宁波市实验小学自2022年起借址爱菊艺术学校鄮西校区(海曙区鄮西巷66号)招收一年级新生 。
5.丽园南路九年一贯制学校(暂名)计划于2023年投用,为区直属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 。小学部2022年接受鎏金府和海语天下已交付楼盘适龄儿童的报名预登记,如达到开班条件,将借址孙文英小学气象路校区办学;未达到开班条件,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额的相邻小学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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