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吸食、注射毒品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2. 造成交通事故或者环境污染,致一人以上轻伤、公私财产损失五万元以上,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3. 装载危险化学品超过车辆核载量50%以上的;
4. 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 曾因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受过刑事追究或者在二年内被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6. 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
上述危险驾驶罪的宣告刑期可具体到十五日,经基准刑调节后不满整月刑期的,可按照整月或十五日就低确定刑期,最低不少于一个月 。
(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2017)
危险驾驶罪:
1. 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2.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危险驾驶行为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
3. 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 。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
推荐阅读
- 2021年驾驶证异地换证流程 驾驶证异地可以换证吗
- 职务侵占罪律师 职务侵占罪侵占的财物包括
-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处罚规定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怎么处罚
- 电动车饮酒驾驶处罚标准 电动车酒驾怎么处理
- 为什么蚊子要冒着生命危险去叮人
- 为什么蚊子冒着生命危险就是为了吸一口血
- 深圳无犯罪记录双认证流程 深圳市无犯罪记录证明
- 抖音用一句话得罪全班人是什么梗 上学时大家听到过同学的哪些话
- 新能源车夏天暴晒对电池有没有影响 新能源车夏天充电有危险吗
- 宋prodmi致命缺点是什么 宋pro燃油版通病附驾驶漏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