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郑州公租房申请政策( 二 )


4. 购有8万元以上 (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计税金额为准)非营运车辆或2辆 (含)以上营运车辆的 。
5. 计入征信黑名单或被法院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的 。
6. 其他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情形 。
看点3:审核实现当日办结
按照要求,公租房申请受理采取网上和窗口受理两种方式 。其中,网上受理:申请对象通过“郑好办 APP·一件事专区·住房保障一件事·我要申请公租房”网上自主办理 。窗口受理:申请对象可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
申请审核采取“1+1+N”(1张身份证、1份承诺授权书、N 个自证材料)的审核方式 。
对能够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进行比对的,通过大数据系统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实时网上比对 。
对于不能够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比对的,由申请对象承诺申报并出具查询授权声明,拍照上传或窗口提交相关信息,通过人工方式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 。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对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实时核准,及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对核准结果有异议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到辖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区住房保障部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材料进行复审并答复申请人 。
申请家庭人口、收入、户籍、婚姻状况等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自当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如实向辖区住房保障部门申报 。
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取得保障资格的申请人在市住房保障局和辖区政府网站上予以信息公开,接受监督 。
看点4:优先实物保障一线岗位工作住房困难对象
市区公租房在市住房保障部门统一指导下,按照属地优先原则进行供应,当期轮候满足本辖区保障需求后的多余房源,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调剂供应;优先实物保障在环卫、公交、教师、医护一线岗位工作以及其他应优先保障的住房困难对象 。
转变公租房供应方式,按照申请核准顺序确定实物保障轮候人员,采取电脑自动配租方式确定实物配租方案;实物配租方案确定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入住手续的,其保障资格作废,自作废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提出保障资格申请 。
看点5:实现应保尽保
对新取得保障资格家庭和已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且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6倍(含)的家庭,轮候期间享受货币化补贴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
补贴额度暂按照现行货币化补贴标准发放 。
看点6:对租赁合同到期且符合新政策的保障对象可续签租赁合同
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公租房新老政策衔接及过渡期间的统筹协调工作 。
公租房轮候期间领取货币补贴的时间纳入保障期限计算,除本市市区户籍和在环卫、公交、教育、医护一线岗位工作且符合本通知条件家庭应保尽保外,承租人保障期限累计不得超过8年 。对租赁合同到期且符合新政策的保障对象,可续签租赁合同;对租赁合同到期收入超过标准,但房产、养老保险缴纳符合新政策,且要求续租的保障对象,租金暂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上浮40%执行,续租时间不得超过三年 。
看点7:依托大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纳入政府云平台建设,依托大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实现与有关部门数据互联互通 。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积极与辖区街道(乡镇)或负责征收安置部门协同配合,做好大数据系统无法比对情形的审核工作 。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利用大数据比对对保障资格进行动态审核,做好告知承诺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市住房保障部门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日常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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