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吉林建筑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二 )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智能建造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建筑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建筑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
此外,学校奖励和资助项目有学生奖学金、建科励志奖学金、建科创新创业奖学金、学生创新创业奖励与资助、勤工助学岗位等 。
1.学生奖学金 。设一、二、三等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5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200元/学期 。奖学金覆盖面占在校学生的15% 。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在籍学生均可参加评选,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评定完成 。
2.建科励志奖学金 。建科励志奖学金评定金额为2000元/人 。每年评定一次,在籍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
3.建科创新创业奖学金 。学校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对学生取得的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按项目予以奖励 。每个项目额度为500元--5000元不等 。
4.学生创新创业奖励与资助 。学校鼓励学生参加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对学生取得的成果按类别予以奖励与资助 。
5.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学生入学后,经学校核实认定的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获得相应的经济资助 。
第八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
2.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3.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 。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资助 。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除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
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一、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从其规定;
二、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各省(市、区)投档原则,依次录取其他顺序志愿或征集志愿考生;
三、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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