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的首付款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有另外的约定外 , 是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 由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 , 房产证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具体分割需要区别对待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在银行贷款并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是需要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贷款 。
法律依据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如何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 , 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 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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