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的片酬怎么交税,揭秘明星天价片酬背后的涉税问题


明星的片酬怎么交税,揭秘明星天价片酬背后的涉税问题


最近,演员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事件有了新进展,8 月 27 日,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布了事件的调查结果 。今天,我们来深扒一下,郑爽是如何通过“改变收入性质”和“增资”等方式实现逃税的!
一、郑爽偷逃税事件大起底!
明星的片酬怎么交税,揭秘明星天价片酬背后的涉税问题


我们从8月27日,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就郑爽偷逃税案件回答采访人员提问,了解到事件相关重点如下:
郑爽2019到2020年实际偷税、少缴纳税款金额
(1)《倩女幽魂》项目收入与逃税方式
郑爽于2019年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与制片人约定片酬为1.6亿元,实际取得1.56亿元,这1.56亿元分两部分收取:
第一部分4800万元,将个人片酬收入改变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
第二部分1.08亿元,制片人与郑爽实际控制公司签订虚假合同,以“增资”的形式支付,规避行业监管获取“天价片酬”,隐瞒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 。
在《倩女幽魂》项目中,根据郑爽违法事实认定为偷税4302.7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617.78万元 。
(2)其他项目收入与逃税方式
同时查明,2018年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后,郑爽另有其他演艺收入3507万元,同样存在以企业收入名义改变个人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的问题,根据郑爽违法事实认定为偷税224.2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034.29万元 。
综上,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 。
郑爽偷逃税最终的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等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十九条等规定,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 。其中,依法追缴税款7179.03万元,加收滞纳金888.98万元;对改变收入性质偷税部分处以4倍罚款,计3069.57万元;对收取所谓“增资款”完全隐瞒收入偷税部分处以5倍“顶格”罚款,计1.88亿元 。
4倍罚款和5倍“顶格”罚款的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本案中,考虑到郑爽偷逃税案件发生在2018年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以后,主观故意明显,区分其不同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依法从严进行处罚 。其中,对改变收入性质偷税部分,处以4倍罚款;对收取所谓“增资款”完全隐瞒收入偷税部分,由于情节更为严重,处以5倍“顶格”罚款 。
郑爽是否会面临牢狱之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
从官方通报信息可以看到,郑爽之前并没有偷逃税记录,目前,郑爽已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全部税款和滞纳金追缴税款7179.03万元,加收滞纳金888.98万元,尚需补缴罚款合计约2.2亿 。如果她能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接受了行政处罚,就能免受“牢狱之灾” 。
【明星的片酬怎么交税,揭秘明星天价片酬背后的涉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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