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离婚律师前,我认为嫁给爱情是最幸福的事情 。
做离婚律师后,我才发现嫁给爱情是我听过最扯的鸡汤 。
这几年,更多的人开始追求自我的感受,想恋爱的恋爱,想单身的单身,想结婚的结婚,想离婚的离婚 。
结婚不再是神圣庄严,而是过不到一起就散伙 。
对于现在的婚姻夫妻来说,婚姻已经不是生活的救世主了,伴侣也不是一生的依靠 。
前不久,2020年第一季度各省离结率的统计数据上了热搜榜 。
这组数据只是一个爆发点,自从2010年开始,我国每一年的离婚数量都在直线攀升 。
更多夫妻更倾向于,如果不爱了,那就好聚好散 。
问题是,婚姻关系真的可以做到好聚好散吗?
大部分夫妻的婚姻走到终点,爱情没有了,满地鸡毛的琐事也就纷纷跑了出来 。
离婚,不是简简单单的事情,它还牵扯着很多问题,各种财产分割,孩子归属,房子、车子、票子 。
这些都在证明,好聚好散只是人们臆想出来的 。
做离婚律师后,我见过很多因为爱情结婚,离婚时却如仇人一样 。
很多人离一次婚,就不那么想结婚了 。
离婚,并没有想象中的容易 。
01
情感未破裂下的真实诉求
我一个同学(青青)找我咨询,她老公出轨了他公司对接项目的女老板,是一个富婆,被她的朋友发现,给她发了照片 。
青青非常恼火,拿着照片跟着男方大吵一架,她心里过不了这道坎,要离婚 。
男方不同意,开始说他和女富婆只是谈公事,后来又说是思想伴侣 。
协议离婚不成,她被男方的话恶心到了,就告了他 。
青青认为,是男方犯错,法院应该很快会判离婚的 。
没想到她的那张照片根本不能当作证明,并不能证明男方有出轨的实质性证据,只能调解 。
调解了两次都没成,男总是说他们还有感情在,以各种理由拒绝签字 。最终透出他自己一个需求——男方希望青青把他们现在的婚房补偿给他 。
男方有恃无恐地说,“我又没有真的出轨,不能算是我的过失,我不打算离婚的,如果你非要离,你就得把房子给我 。”
青青都快被气炸了,这套房子是她父母给她买的婚房,男方一分钱没有出,当时怕男心里不舒服,所以在房产证上写了他们两人的名字 。
调解不成,她只能起诉离婚,开庭时,男方死活不同意离婚,并拿出了女方和他同时购买情侣照片,(这是半年前拍的),证明感情尚未破破裂 。
其实,说感情没有破裂,只是他的托词,他知道女方想快速离婚,他便想女方可以将房子给他 。
本案的关键点是:
仅凭一张亲密的照片,在法律上并不会认定为出轨 。
很多人认为,你跟别人有亲密行为就是对婚姻的不忠,就是出轨 。
其实不然,
如果只是偶尔地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属于道德问题,也没有违反婚姻法,严格来说不承担民事责任 。更不可因这个,而达到对方“净身出户”或者少分财产的可能 。
一般的出轨,都达不到“长期稳定与婚外异性共同居住”的过错程度 。
这些所谓的出轨证据,其实只能用在谈判中,让对方因为恐惧,而主动退步 。用在协议离婚的时候,或者法庭以外谈判中 。
离婚,并不是大家表面想得那么简单,法官会以最综合的因素考虑,而不是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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