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需要什么程序 离婚诉前调解会问什么( 二 )


离婚案件是指审判人员在调解开始和结束时,均认为原、被告符合或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审判人员只做和好调解或离婚调解的离婚案件 。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1)调解动员阶段 。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
(2)协商调停阶段 。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
(3)调解结束阶段 。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分担问题等方面同时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 。
在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做出不同的处理:一是如果是开庭调解不成的,审判人员在宣布调解结束的同时,应当告知人下次调解的时间或下次审判的时间 。二是如果是开庭审判中经调解仍达不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则可以宣布调解结束,直接理入下一个审判阶段,审判人员还可以当庭宣判,或者是告知当事人宣判的具体时间 。

离婚调解需要什么程序 离婚诉前调解会问什么


黄庆强律师总结:
【离婚调解需要什么程序 离婚诉前调解会问什么】通过上文可知,如果法院能够调解离婚,会当庭开出交诉讼费的单据,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后,出具调解书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如果当庭调解和好,则将立案材料退回,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如果调解失败的话,法院也会开出交纳诉讼费的单据给原告,让原告预先缴纳相关费用,案件算是立案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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