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孩子改名有什么要求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异的孩子想要更改名字,需要符合以下要求:1、首先需要取得孩子父母双方的同意,以书面材料为证;2、年满10岁的孩子,父母为其改名,需要争取孩子同意;年满18岁的孩子,父母为其改名,需要征得孩子同意 。满足以上条件,即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又或者是派出所进行办理 。
法律依据
【离异孩子改名有什么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 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 , 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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