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柴房及停车场 青岛隆和控股发展集团被处罚

来源: 信网责编:芃芃 2022-03-04 16:30:32
信网3月4日讯(采访人员 赵晓珊)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青岛隆和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被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
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西海岸新区自然资源局函告,经自然资源部2020年第四季度疑似违法图斑明细表370211110212297678-2号发现,该图斑位于镜台山路东香槟海岸南侧,青岛隆和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西海岸新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镜台山路东香槟海岸南侧建设柴房及停车场,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项目于2000年已建成使用,进行建设时所涉及土地未取得土地审批手续。
【 自然资源部|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柴房及停车场 青岛隆和控股发展集团被处罚】经调查,青岛隆和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的面积共1403平方米土地(合:2.1亩,现状地类:城市1403平方米,规划地类:城镇用地1403平方米),所占用的土地1403平方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的1403平方米土地未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现使用人是青岛隆和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隆和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处以21045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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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隆和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西海岸新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镜台山路东香槟海岸南侧建设柴房及停车场,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项目于2000年已建成使用,进行建设时所涉及土地未取得土地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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