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女生自杀事件最新进展 北大女生日记( 二 )


“今天是2020年6月11日 天气晴最近几天都下雨 , 今天终于天晴了 , 不过我也没出门 , 在家发呆 , 想念女儿……”
“今天是6月16日 , 天气晴 。最近几天我还是自己在家 , 想起女儿就很难过……女儿自杀前最后那段日子 , 她跟着牟某住在他们家里了 , 这个事我是不知道的 , 如果我知道我肯定不会同意的……”
“今天是6月28日 天气晴 。端午节这两天我除了出去买点菜 , 也就没出门了 , 有家人、朋友说要给我送粽子 , 但也被我拒绝了 , 我现在什么都提不起兴趣来做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总结我的2020年上半年 , 我觉得是“痛心”……牟某告诉我说 , 包丽在昏迷前曾经跟他说过 , 说包丽放不下我……”
“今天是7月9日 , 天气晴今天跟大家说一下包丽案目前发展的情况 , 去年12月份 , 牟某已经被定为虐待罪了 。据学校老师告知 , 6月份他已经被公安拘捕起来了 。我的诉求很简单 , 就是要给牟某定罪 , 他把我女儿害死了 , 我也想一命换一命 , 让他来赔 , 让他受到法律的制裁 , 这也是支撑我活下去的动力 , 我就要为女儿讨回公道!”
“罪与罚”的争议
和包丽母亲认为“虐待罪”惩罚太轻相反 , 在包丽母亲最新一条动态下方 , 有网友提出疑问:这种精神控制导致的自杀在刑法里有量刑标准吗?
热评第一网友认为:这个事情主要责任在女方 , 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成年人 , 要对自已的行为负责 。男方最多算诱因 , 男方道德上是有问题 , 但绝谈不上违法 。
持反对意见网友认为:就算子女教育有问题 , 作为受害人受到犯罪者的加害是不争的事实 , 犯罪者就该收到法律的惩罚 , 国内对这一类犯罪仍然有法律缺失 , 应该至少追加过失杀人的认定 。
对此 , 采访人员采访了北京知名律师周兆成 。
周兆成律师认为 ,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 , 情节恶劣的 ,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 ,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 , 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周兆成律师分析 , 具体到本案 , 包丽与牟某2017年认识 , 此后发展成恋人 , 从牟某与包丽的聊天信息中可知 , 包丽和牟某之间的已经发展为关系很亲密的恋人关系 , 包丽与牟某之间的关系依法可认定为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中规定的“具有监护、抚养、寄养、同居等关系”中的“等关系” , 属于“家庭成员” 。
在包丽和牟某交往的过程中 , 牟某持续性地采取扇耳光、拍裸照、殴打、精神控制等胁迫、威胁等方式 , 给包丽灌输其是一块垃圾、毫无人生价值的观念 , 最后致包丽自杀死亡 , 牟某依法应构成虐待罪 。
来源:封面新闻采访人员 陈彦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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