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是合法索赔还是敲诈 职业打假人是否是敲诈


职业打假是合法索赔还是敲诈 职业打假人是否是敲诈


著名打假人士王海说,“打假”是爱国,“假打”是违法犯罪 。检察日报 图26年间的3场争论
“现在是开春打假的一个寒冬,最近上海、西安都有职业打假人被抓,有的已经被起诉至法院,也有的被无罪释放 。建议各位打假同仁,一定要遵从正当性、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的原则行事 。”
4月29日,在北京举办的第五届315打假论坛上,著名打假人士王海,作为职业打假人代表第一个发言 。在5年前的首届315打假论坛上,王海的发言题目是,“我的中国梦——对完善消法的六个期望” 。那年,新消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欺诈消费者的惩罚性赔偿提至“退一赔三”,明确支持“购买者”在食品药品领域知假买假……五年间,职业打假从高峰转至低谷,王海的思考也更多地由外部转向自身 。
“从二十多年前打假索赔萌动至今,关于知假买假是不是应该得到法律支持,理论上的争议与司法实践中的分歧,此起彼伏就没有停止过,”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河山说,“算起来,现在应当是第三场争论了 。”
1993年12月31日,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横空出世 。该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 。”这一规定,发展了民法通则的赔偿原则,也是大陆法系国家首创 。
消法实施一年多后,第49条呼唤的消费者出现了 。
1995年3月,22岁的青岛小伙王海在北京隆福大厦买了一副“索尼”耳机发现有假后,又购买10副假耳机要求加倍赔偿,并索赔成功 。中国消费者报捕捉住这个典型,联合中消协召开“制止欺诈行为,落实加倍赔偿”座谈会 。“在会上,即开始了对知假买假的争论 。”据河山介绍,反对的声音主要有:“王海买假索赔,打的是国营大商店,是挖社会主义墙脚”“王海靠买假发不义之财,损人利己,缺乏道德”“知假买假是为挣钱,不是消费者,不能让他们得到加倍赔偿”“商店不知出售的是假货,没有主观上的故意,不构成欺诈” 。
“这是第一场争论,既有学术观点的不同,也有某些学者的迷糊,更有造假售假者的兴风作浪,还有地方保护主义的撑腰,它们交叉混淆在一起,使原本简单的事情变得扑朔迷离 。”河山说 。
在争论声中,王海的知假买假也遇到阻碍 。如何在争论中贯彻消法第49条,河山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求得法院的一纸判决 。
第二场争论始于河山在北京亲自购假诉至法院,并索赔成功 。“我在某商行花2900元购买了两幅假冒徐悲鸿的画,并将经销商诉至北京市西城区法院 。1996年8月,法院判决经销商退还购画款,增加赔偿原告购画款的一倍,共计5800元 。”这是中国首例知假买假、收缴假货并生效的民事制裁书,在社会上引起巨大的反响,各地不断涌现出职业打假人 。
原本以为有了法院的这一判决就能解决问题,但是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西城法院能判赢,东城法院也能判输 。职业打假在随后的几年内渐入低谷 。
2013年年底,最高法《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其第3条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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