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付的彩礼能不能要回来 结婚不到一年离婚彩礼能拿回吗( 二 )


其次,对于彩礼应当全部返还或是部分返还,一般是以男女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定 。
没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一般要予以返回,但有两种情况除外,一种是双方已经共同生活的,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越长,应退还的彩礼数额越少 。因为从社会常理来看,赠送彩礼的目的在于使双方缔结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最终的指向也是双方要有较长时间的共同生活 。若双方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甚至生育子女,只是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此时双方分手,则彩礼可不予返还或少量返还 。而且一般而言,经过较长时间的共同生活,女方接受的彩礼大多已经转化为双方的共同财产或已经用于共同生活,此时全额返还彩礼有悖公平和生活实际 。对于“共同生活”标准的认定,需要男女双方在一起达成一个稳定的生活状态,而什么样的生活状态是稳定的,需要在具体的案件中裁量 。如果只是偶尔临时性居住在一起,可能会被法院认为不构成稳定的生活状态,进而判决彩礼收受方返还按照习俗收受的彩礼 。

给付的彩礼能不能要回来 结婚不到一年离婚彩礼能拿回吗


另外一种是给付彩礼方和收受彩礼方是否有过错 。如收受彩礼方有过错,例如女方隐瞒不宜结婚疾病,男方则可要求全额返还;如给付彩礼方有过错,例如男方有出轨行为,则收受彩礼方可以减少或不退还彩礼;双方均有过错的,确定返还彩礼的数额时可比较双方的过错大小,一方过错明显大于另一方的,可适当增加或减少返还数额 。
办理结婚登记后又离婚的,彩礼应不应该返还?离婚后婚前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这在目前的婚姻纠纷中是比较常见的 。很多人认为彩礼是为结婚而给付的,离婚了就该要回来,其实这是个误解 。因为双方既然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说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已为法律所认可并保护 。男方给付彩礼所追求的结婚目的也已经实现 。因此原则上,男女双方结婚后,不应该退还彩礼 。离婚后能要回彩礼的也只有两种例外情况,一种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因婚前缺乏了解,或因性格、观念、生活习惯等差异发生矛盾以致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活时间很短的,彩礼应当大部分甚至全部返还 。因为相比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的男方更看重的是建立家庭、共同生活 。双方登记结婚后,虽然在法律上已经形成合法的夫妻关系 。但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活很短的话,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相互支持的经历 。对双方当事人而言,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虽已成立,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远没有开始 。还有些地方,有人为了骗取对方的钱财,以结婚为诱饵要求对方给付价值不菲的彩礼,但登记后并不与其共同生活或者一走了之 。这种为达到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的骗婚行为,也极大地损害了彩礼给付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彩礼数额、结婚时间长短、未共同生活是否有正当事由并结合当地农村的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返还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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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生活困难,有绝对困难和相对困难之分 。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所谓相对困难,可以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由于给付造成了前后相差比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 。此处的生活困难意为“绝对困难” 。因为双方已经缔结了婚姻关系,给付彩礼的目的已经实现,原则上所送彩礼对方已经无须再返还 。如果以生活困难作为一项参考因素,体现法律对生活确有困难一方的帮助,这无疑是对接受彩礼一方提出了一个较高标准的要求 。所以要采用一个客观化标准,统一加以判断,不能无限度地让接受彩礼的一方作出让步 。因此,这种因给付造成的生活困难,必须是导致生活的绝对困难而非相对困难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低保证明、经济收入证明、村委会开具的困难证明等证据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是否符合“生活困难“的条件 。在彩礼的返还数额上,也并非全额返还,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是否育有子女、经济状况等因素酌定返还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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