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响租赁合同( 三 )


十三、违约责任:
1、 合同一方因违约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必须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 。
2、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
3、 如甲方末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演出器材租赁款支付乙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拖延时间付款,将按合同总价的每天5%付给乙方滞纳金,直到余款结清为止 。
4、 若乙方提供的租赁器材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因乙方未能按期提供租赁器材,或因乙方提供的租赁器材严重影响甲方活动进行的,甲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
【音响租赁合同】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横山县人民法院起诉 。
十五、其他具体规定: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地震、水灾、火灾等)或由于并非当事人的过错或无法防止的外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
十六、本次活动所有广告发布和现场布置的赞助费由乙方负责 。
十七:附记
1、 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2、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盖 章: 盖 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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