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毁铁路电杆拉线 电杆拉线】电杆拉线(损毁铁路电杆拉线)
今年5月初,家住青川竹园坝的王某在修建自家停车坪时将附近一处铁路电杆拉线损毁 。以为沒啥大不了的他于昨日(7日),因涉嫌损毁铁路设施被成都铁路公安处剑门关派出所给予行政拘留三日 。
7月2日,成都铁路公安处剑门关派出所民警对铁路沿线治安进行清查整治时,发现竹园坝龙门观(宝成线上行404+50米)处一电杆拉线被人损毁,遂向附近居民进行走访调查 。
经询问该设备管理单位得知,两个月前,男子王某在附近修建停车坪地基时,将电杆拉线破坏,其行为已经涉嫌损毁铁路设施 。随后,民警通过电话与王某联系,要求其尽快到派出所配合调查 。
“拉线损坏会影响列车运行安全 。”7日,民警在向王某宣讲相关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其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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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