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个人货物运输合同( 二 )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
托运方(盖章):_________承运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关于汽车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托运方):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
属性:化工产品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
1.4、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 。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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