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合同4篇( 二 )


3、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a. 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天灾、战争、暴乱等不可抗力的 。
b. 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c. 因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 。第三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小)区的管理机构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 。
d. 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 。
e. 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
第六条 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1、 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提供方应当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确认 。
2、 对于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 。对于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由提供方承担 。
3、 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
第七条关于质量和验收
1、 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
2、 甲、乙方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 。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应予顺延 。
3、 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
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验收通知后 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
5、 验收时,工程项目合格率达到 %时(以工程价款比例为准),其它不合格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未完成或成品程序未完成的)的维修或返工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立,甲方应予以承认 。
6、 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 年 。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 。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置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
7、 甲乙两方约定的其他保修或免保修情况:
8、 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 。
第八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a.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阶段或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支付 元 ;
第二次 支付 元;
第三次 支付 元 ;
第四次 工程验收后 天 工程总造价的5%约 元 。
b.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工程的结算方法按下列第 种进行结算:
a、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 元;
b、单价不变,按实际数量加损耗率计算,但是,总价不得超过 元;
b1.乳胶漆和油漆类为:墙面面积(减门不减窗) 墙面面积顶面面积 6%(前两者的和)
b2.瓷砖面积为:实际面积 6%
b3.实木地板面积为:实际面积 6%,拼花部分 10%
b4.木工衣柜类面积为:实际面积平方米取整数值,小数位不够0.5平方米按0.5平方米计算,超出0.5平方米的按一平方米计算 。
b5.其他按项项目按项计算 。
b6 .其他按平方米计算的项目为:实际面积 6%(实际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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