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次数没有法律规定,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 。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 。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次数有规定吗】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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