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娱乐化与传媒责任 新闻娱乐化( 二 )


二、新闻娱乐化背景下传媒的责任过度娱乐化的新闻,不仅会影响受众的判断,同时还会使受众沉迷于鱼类幻想,不能正确理解世界,并严重损害其知情权,同时也无法在社会树立传媒的良好形象,对传媒行业发展产生严重的阻碍 。而如何将先问娱乐化带来的负面影响佳能到最低,培养具有清晰思维的受众,已经成为目前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 。

新闻娱乐化与传媒责任 新闻娱乐化


施拉姆在《大众传播事业的责任》一书中指出:“平衡媒体、政府与受众之间的的关系,是大众传媒事业的主要责任,而媒体是完成传播责任的主体” 。从中可以看出,如果想要这一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传媒需要积极承担责任 。
传媒责任是指传媒在新闻制作和传播过程所应负的责任,其包括多方面的内容,作为采访人员来说必须对新闻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将真实发生的事件提供给受众,保证受众具有知情权,使受众可以对社会情况有全面地了解,并及时领会政府的方针政策,使大众成为社会信息的主人;并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进行全面地维护;对社会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使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地捍卫;为大众发声,并为其发表自己的意见提供稳定的平台;对社会大众进行正确地引导,以先进的理念指导大众正确看待社会问题,并将与自己有关的事件处理好 。
新闻娱乐化与传媒责任 新闻娱乐化


三、新闻娱乐化背景下传媒践行责任的主要方式1. 选择恰当的新闻内容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为了最大化的争取受众,必须充分尊重受众的需求 。从相关调查报告中可以明确看出,在媒介报道题材中“反映群众呼声”、“推动社会改革”的新闻成为人们的主要需求,这些需求热点比较严肃,没有任何的“娱乐”性质 。从这一点中可以明确看出,媒体并不完全了解受众的心理,也没有进行任何的调查,只是以经济利益原则为基础得出了结论,对新闻更高层次的需求相对比较忽视 。
新闻娱乐化与传媒责任 新闻娱乐化


在目前发展过程中,一些民生新闻为了更加贴近受众,开始向娱乐化方向发展 。以《新闻坊》为例,其是属于娱乐化新闻的典型代表 。网络媒体是其接稿的主要来源,并在节目中巧妙巧妙设置娱乐化的小栏目;在表现手法方面,以主持人聊新闻的方式向受众传播新闻,并配上轻松的音乐作为新闻背景,营造轻松的氛围,虽然娱乐化是节目的主要形式,但是其并没有为了迎合听众的低级趣味来选用稿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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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方式必须合理在处理稿件时,不仅需要对新闻与受众的相关性进行充分的分析和考虑,同时还需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合理融入新闻信息,使新闻成为受众日常讨论的热点内容 。这就意味着新闻从业人员需要明确区分作者和受众,避免新闻从业者因提供信息而具有一种优越感 。让自己与受众共同理解和认识周围的世界 。在相关性和贴近性上做文章,使受众可以充分参与新闻,深刻认识到其并是被动接受新闻的角色,自己也拥有信息提出反馈意见的权利 。另外,电子媒介还需要合理利用声音、画面等功能,使新闻内容更加具有趣味性,以吸引受众的关注 。如在汶川地震发生多年后,为了纪念这些逝去的人们,很多媒体都将充满爱心的歌曲加入到节目中,以唤起人们珍惜生活,团结互助的意识,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和非常良好的播出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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