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 “台独”分子活动范围已不再局限于中国大陆和台湾省 , 很多不法分子在外搜集有关祖国大陆的情报 , 并且不断寻找机会抹黑大陆 。 那么 , 什么是间谍罪立案条件是什么?间谍罪逮捕执行机关是哪个部门?台湾间谍以学者身份套取情报事件始末是什么?接下来 , 大家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间谍罪
间谍罪 , 指的是参加间谍组织 , 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 , 亦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 根据刑法的规定 , 间谍罪是行为犯 , 并不以实际上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成立的要件 , 只要实施了间谍行为 , 即构成本罪 。
间谍罪立案条件
关于间谍罪逮捕的执行机关部门 , 主要由检察院批准 , 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 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 , 应当按照管辖范围 , 迅速进行审查 , 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 , 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 , 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 , 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 , 不予立案 , 并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
目前 , 根据《刑法》第110条的规定 , 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 , 危害国家安全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譬如: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
【什么是间谍罪立案条件是什么】台湾间谍
1977年出生的高雄人郑宇钦被抓捕时 , 说道:“有朝一日我要进入台湾‘国家安全会议’ , 要坐前三排的位置!” 。 据悉 , 他曾任民进党前任主席卓荣泰助理 , 主要从事公开情报研究 , 自2004年起长期在捷克活动 , 发起过“中欧政治经济研究所”并自封所长 , 在海外炒作“中国间谍”威胁 , 挑拨祖国大陆与其他国家正常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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