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
上海市虹口区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
一、虹口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 且共同生活;
(二)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 , 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达到规定年限;
(三)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
(四)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
(五)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 , 任何成员未发生过住房交易行为;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单身人士 , 可以申请购买或者租赁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 , 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达到规定年限;
(二)年龄符合规定标准;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
(五)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
(六)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 , 未发生过住房交易行为;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虹口区经济适用房价格
一、虹口区经济适用房价格规定
1、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 。 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 , 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 , 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 , 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 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市、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 , 不得有利润 。
2、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 , 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 , 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布 。 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
3、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本监审 , 全面掌握经济适用住房成本及利润变动情况 , 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做到质价相符 。
4、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 , 各有关部门收取费用时 , 必须填写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交费登记卡 。 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 , 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
二、虹口区经济适用房价格参考
【上海市虹口区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石景山金隅滨河园经济适用房5960每平米 , 这个价格只供参考 , 具体数据等相关部门公布为准 。
推荐阅读
- 泉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和申请条件
- 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买卖政策
- 武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买卖政策
- 上海杨浦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价格
- 烟台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和买卖政策
- 道宁集团是干嘛的
- 太原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及申请条件
- 北京市宋家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 经济适用房的产权是多少年?
- 福州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政策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