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受伤 校方无责保险也可赔】 本报讯(采访人员程思思实习生欧阳洁叶玲通讯员甘艳)近日 , 湖北省2011-2013学年度校(园)方责任保险项目开标 , 采访人员发现本次项目中新增了校方无过失责任险 。
采访人员从太平洋产险湖北分公司了解到 , 今年中标的校(园)方责任保险项目中包括了校园方责任险和校园方无
太平洋7.33-0.01-0.14%过失责任险 。 新增的“校园方无过失责任险”条款 , 是指学生在校活动中 , 不因学校过失导致注册学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 也由保险公司赔偿 。 这一条款属于学校自行选择范畴 , 保费每人新增2元 , 但每人每年责任赔偿总额可增加12万元 。 这一保险条款的增加 , 使在校学生得到了全方位的保障 , 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 。 “校方责任险”每名学生保费售价5元 , 人身伤亡每人每年最高赔偿限额30万元 , 财产损失每人每年最高赔偿限额2万元 。 作为一种公益性保险 , 校(园)方责任险保险费不由学生缴纳 , 九年义务制教育的学校由政府承担 , 非九年义务教育的由学校自行承担 。
业内人士表示 , 据2010年不完全统计 , 湖北省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已达到1061.3万人 。 校(园)方责任保险项目可借助保险公司的专业风险管理措施 , 有效地转移学校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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