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民办教育促进法强调公办民办平等法律地位 新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强调公办民办平等法律地位

为促进国内民办教育发展,依法维护民办学校的同等地位,近日,教育部在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新修订的《实施条例》强调公办民办教育拥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
当前我国教育进入了高质量发展阶段 。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民办教育的发展定位和目标任务也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在《实施条例》修订过程中,我们始终把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需求新期盼放在首位,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着力发展更加优质、更有特色、更为包容的民办教育 。
一是在办学方向上,始终坚持和不断加强党对民办教育的全面领导,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民办学校得到贯彻落实 。
二是在发展目标上,更加注重优质特色,着力引导民办学校提供差异化、多元化、特色化的教育供给,致力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问题 。
三是在法律地位上,更加体现平等原则,充分保障民办学校师生的同等权利,依法维护民办学校的同等地位 。
四是在政策要求上,更加强调支持规范并重,双轮驱动促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
【教育部:民办教育促进法强调公办民办平等法律地位 新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强调公办民办平等法律地位】 五是在动力机制上,更加依靠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民办学校灵活、敏锐的优势,有效激发民办教育的内生动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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