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越惠保报销范围 这些费用可报销

【1】自付及转外自理费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诊疗期间, 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范围且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医疗补助报销后的自付及转外自理费用(含按规定使用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的费用) 。
【2】药品及部分材料自费费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诊疗期间, 在医保定点的就诊医院发生的合理治疗所需的药品自费费用(国家医保目录内超过限定范围的药品费用、国家医保目录外药品费用, 不含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费用)和血液透析器、血液滤过器、人工关节材料自费费用 。
【3】高额外购自费药品费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经专科医生诊断需使用《越惠保高额外购自费药品目录》范围中的药品, 且符合《越惠保高额外购自费药品目录》中对应药品适应症限制范围, 开具处方后, 在指定药店购买《越惠保高额外购自费药品目录》中的自费药品费用 。
绍兴越惠保是专为绍兴基本医保参保人打造的补充医疗保险, 凡为绍兴市基本医保参保人, 不限性别、年龄、健康状况, 均可参保 。
【绍兴越惠保报销范围 这些费用可报销】此外, 符合绍兴越惠保报销范围内的医院就医费用, 不需要单独申请理赔, 在基本医保结算时就会同步受理, 报销款打入医保卡绑定的银行卡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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