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商电改民电!绝版的商务公寓,再次传来重要信号

用电|商电改民电!绝版的商务公寓,再次传来重要信号


深圳商务公寓按商业用电计费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从此无论是住宅还是公寓,电费的收费都将是0.68元/kw阶梯收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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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方电网官方app发布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我市商务类公寓及商业类用房转租赁用房等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关于商务类公寓及商业类用房转租赁用房等用电价格认定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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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表示:
1、对深圳市商务类公寓(含其他商业类住宅)等用于居民家庭住宅居住的,其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对深圳市商务类公寓(含其他商业类住宅)从事商业经营行为的,其用电仍实行对应的工商业电价。
2、对于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含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符合省政府办公厅两个《实施意见》规定条件的,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3、凡深圳市商务类公寓(含其他商业类住宅)申请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确认是居民居住的,在一个电费结算周期内(不超过 30 天)予以办妥,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对商业用房等改建为租赁住房(含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对取得认定条件的,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4、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用电|商电改民电!绝版的商务公寓,再次传来重要信号



用电|商电改民电!绝版的商务公寓,再次传来重要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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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停止商务公寓的审批通知》。
??《通知》宣布全市范围(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停止新的商务公寓项目审批;鼓励已批商务公寓项目转为可售型人才房;减少商业用地比例,增加居住及配套用地比例。
??深圳商务公寓彻底成为了“绝版货”。
之后,在2021年2月,深圳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商务公寓、宿舍配建燃气管道设施问题的通知》。

通知表示:

新建住宅以及其他需要使用燃料的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燃气管道及设施。新建商务公寓、宿舍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提前考虑项目用能方式。

鼓励对未配套建设管道供气设施的已建成住宅区进行管道供气改造。已建成的商务公寓、宿舍项目,需要使用管道燃气的,应当满足国家和省市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如今又过去一年多了,商务公寓的“逆袭”之路终于又有了新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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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电|商电改民电!绝版的商务公寓,再次传来重要信号】??其实对深圳置业者而言,“不限购、不限贷”的商务公寓,在过去一段时间以来,已经成为手中无“房票”者投资不动产的首要考虑对象。
??在部分住宅新盘供应有限的片区,购房者对能够参与学位积分的商务公寓也颇为追捧。
??公寓和住宅作为两个不同的产品,相互之间存在着不可替代的关系。但是从政策对两种产品的态度来看,在保持两者差异性的同时,公寓的体验正在慢慢向住宅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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