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转学手续繁杂吗

针对我专门查阅了一下资料和政策,希望我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
【小学转学手续繁杂吗】第一个回答:比较官方
小学学生转学一般在学期结束一周内办理登记手续,新学期开学前办理转学手续 。办事流程是:1.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
家长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学生的转学联系函;2.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居住住房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3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4.学生健康档案卡(或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

第二个回答:比较通俗
需要原学校的学籍号,原就读学校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公章,然后到新就读学校及其主管教育部门去办理入学手续即可 。
第三个回答:内容比较多 。
申请转学应具备的条件:学生有下列原因之一,可准予在公办学校之间转学:全家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在本县(市)区内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且路途较远不能在原校学习 。6、申请转学应准备的材料: 小学、初中县(市)区内部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转学联系单一式二份,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交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 。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 。市区小学五、六年级小学生转学,其转学联系单需经我局学校教育处审核,同意后,转出学校方可开出转学证明 。市区初中转学学区仍按我局划定的初中转学包干区 。小学、初中跨县(市)区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开出同意接收证明;转出学校凭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开具转学证明,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 。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 。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将转学情况记入学生转学情况登记表 。因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但学生或其监护人未提出转学要求,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办理转学手续 。学校不得拒收本施教区内手续完备的正常转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 。转学一律不得进行入学考试,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转学时,学生登记表由转出学校密封后由学生或监护人带走,学校留存复印件 。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登记表 。休学、处分等证明存根的复印件作为学生登记表的附件一并密封 。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休学期满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学生中途从公办学校转入民办学校就读,需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 。原就读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予支持 。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 。中途转入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 。民办学校之间的学生相互转学须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教育行政部门重新编制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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