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属于违约 , 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 ,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 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法律依据】
【签了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如何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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