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如何缴款】
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
3,其他情形,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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