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受理案件合理吗】
法院不受理不符合条件的案件合理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 ,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 , 必须受理 。
符合起诉条件的 , 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 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 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 , 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 , 可以提起上诉 。
推荐阅读
- 没钱执行该如何办
- 法院终结执行什么意思
- 法院罚款交不起怎么办
- 女方法院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咋办
- 法院判决后申请执行有时间规定吗
- 法院执行中财产被转移了怎么办
- 离婚必须在当地离吗
- 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有哪些
- 如何投诉法院的法官
- 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怎么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