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物在分手后原则上不能要求返还 , 其属于赠与行为 , 但是如果其赠与的礼物不属于特殊节日或者具有特殊意义的 , 礼物价值数额较大时 , 给对方造成生活困难的 , 可以在分手后请求返还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 ,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 ,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分手后礼物如何要求返还】(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
赠与人的撤销权 ,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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