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工离休、退休的;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可以一次性取出住房公积金 。
法律依据: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七)离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上海公积金可以一次性取出来吗】(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七)、(八)、(九)、(十)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 应当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 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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