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是什么


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是什么


【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是什么】质押与抵押的区别是:1、标的物不同 。抵押的标的物原则上以不动产为准 , 但不限于动产 , 法律允许某些动产如机器、交通工具等可以设定为抵押物 。质押的标的物 , 通常是动产、权利 。例如票据、股票等有价证券都可以质押 。2、方式不同 。抵押不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 仍由标的物所有权人占有;而质押则相反 , 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 , 占有权归质权人 。3、担保范围有差别 。抵押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 而质押担保范围除此之外 , 还包括质物保管费用 , 为保管质物 , 质权人要支付必要的费用 。4、登记手续不同 。考虑到抵押物的占有权不发生转移 , 〈担保法〉设立了抵押物登记制度 。质押中 , 由于移交质物本身已经具有了公示的功能 , 一般不必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 ,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 ,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 ,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 , 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 , 债权人为质权人 , 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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