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 。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办理刑事案件,时限更为严格 。比如,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法律依据:
【警察查案要多久】《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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