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好起诉状后向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还钱 , 对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 向对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1条 ,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 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 ,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 , 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推荐阅读
-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怎么赔偿
- 山隐怎么给队友敲指定装备
- 交管12123怎么看电子驾驶证
- 笔记本电脑声音太小怎么调大
- 苹果14系统怎么设置桌面布局
- 我的世界龙息怎么获得
- 上飞机怎么找座位号
- 纯涤纱公支和英支怎么换算
- 怎么查一个人有没有参加兵役登记
- 桑蚕丝出现褶皱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