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罪都是特殊主体,都表现为徇私枉法,都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但两罪之间的区别是明显的:
(1)主体不同 。本罪的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后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
(2)客观行为不同 。本罪是利用行政执法的职权,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的行为;后罪则表现为利用司法职权,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刑事枉法追诉或者枉法裁判的行为 。
【徇私舞弊罪与徇私枉法罪的区别】(3)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活动;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
【法律依据】
《刑法》第399条第1款,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推荐阅读
- 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吗
- 果腹与裹腹的区别是什么
- 羊胎绒与羊羔绒是一样的吗
- 伪造行驶证构成什么罪
- 开设赌场罪的后果是什么
- 网纱面料的特点与优点有哪些
- 超声波传感器的工作原理与功能介绍
- 主动巡航系统是什么 主动巡航系统有什么用 组成与设置介绍
- 无犯罪记录包括拘留吗
- 仲裁与诉讼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