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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同性恋是不是不好找?
说实话,不怕大家笑话我就是gay,男男恋是不是不好找,错,在现实生活中根本就没有真感情,我进这个圈也有好多年了,我每次都想认真的开始一段感情,可是现实把我戳的千疮百孔 。可能我是比较重感情的人,人家对我好一点,我就会千万倍对别人好,我就会特别相信他,义无反顾的爱他,甚至是认识几天我们就住一起了,他和我借钱说要买手机,我就相信借3000块钱,以后音讯全无 。
台湾同性伴侣结婚法案通过!你怎么看?
台湾在昨天2019/5/17日,由立法机构三读通过了专法,让同性可以在2019/5/24当天登记结婚 。这让台湾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可以合法结婚的地区 。5/17日是一特殊的日子,早在1990年5月17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将同性恋从国际疾病与相关健康问题统计分类中删除,也就是国际上正式认证,同性恋不是疾病 。
而联合国将每年5月17日定为“国际拒绝恐同日”、“国际不再恐同日” 。所以,台湾在这一天(其实是凑巧)通过立法,让同志社会与这个5/17日,增添了更多的争取权益的历史辉煌 。台湾是一个相较开放的社会,在年轻一代、都会区等地方,对于 同性相爱 、同性结合 等行为,多数是包容与支持的 。然而,同性爱侣要争取与异性爱侣一样的 登记结婚 的同婚 权力,则是争取的非常辛苦 。
说起台湾的争取同婚权益,就得说祁家威,他是台湾第一位公开出柜的男同志 。他早在1986年就开始希望政府单位应该保障同性婚姻;祈家威在1998年向政府户政单位申请与同性伴侣公证结婚被拒绝,于是在2000年向台湾的司法院大法官会议声请释宪 。请求解释户政机关不准同志结婚是否违背宪法,但这次申请被驳回 。十年后,祈家威于2013年再次提出结婚登记,又被拒绝,直到2015年,再度申请释宪,台湾最高法院在2017年2月受理,最终在2017/5/24做出《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 。
解释令中认定:《民法》没有让同性有亲密性和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是违反《中华民国宪法》第7条平等权和第22条保障人民婚姻自由 。解释令要求有关机构必须在2年内完成相关的修法或是制定;如果没有在2019年5月23日达成同性婚姻的平等保护,相同性别的二人可以按照《民法》婚姻章的规定进行结婚登记 。所以,其实昨天台湾立法机构不管有没有通过同性伴侣可以登记结婚的 专法,台湾的政府机构都必须在2019/5/24那天,让同性伴侣登记结婚,只是,如果没有这项立法,会天下大乱而已,因为,户政机关没有法律可以依循,相关的权益等也很难厘清 。
同性结合、同性恋者公开出柜,在台湾社会是接受的,但是,同性结婚,尤其是因为要修法让同性的结婚行为,去更改原本 民法 里定义的 一男一女 结合是婚姻 的定义,这点在台湾社会引起非常大的反弹 。就在2018/11/24的大选中,10个公投案有一半的5个与同婚有关,而且泛称反同的三提案,全都高票通过,而挺同的两提案,都被否决 。
得票最高的 婚姻是一男一女 案,得票高达765万,占所有投票人的69.5%,比任何台湾领导人曾经当选的689万票还高 。这意味著,台湾社会对于 同性结婚 这件事情,与包容、接受 同性相爱、同性结合 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情 。所以,台湾通过了 同性伴侣 可以 登记结婚,在台湾社会内部,还是有不同声音的 。所有的爱,都是爱,所有的爱,都该被尊重,这是 婚姻平权 的一贯宣传 。
对于社会上男同性越来越多,你们怎么看?
无所谓啊,可以理解,男性和男性之间反而更好相处,不用受到所谓的性别绑架和过于极端的索取,国内男性被贴的标签太多,所以我非常希望男性群体能够挣脱枷锁,拒绝社会带来的压力 。再者以当前国内不少女性凌驾于男性之上的病态心理,找个女性也未必就是什么好事,反而可能失去金钱、时间、精力,乃至尊严,如果不在乎所谓的传宗接代,完全没有必要非得找个女性结婚,可以自由选择自己喜欢的东西不是更好?所以,没有必要对男同群体有什么偏见,别人又没有影响到你的生活,自己开心才是最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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