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en,Sheeran( 二 )


主唱:Freddie Mercury(皇后乐队龅牙哥)虽然无论是作曲、灵感还是演唱都不错,但是整体而言,齐柏林飞船的Robert Plant比他更强 。Guitar吉他手: Brain May在创造力,现场表现力,弹奏技术上都小于Jimmy Page 。而更比不上ACDC的Angus Young 。Bass手:这个John Deacon更是没有什么建树,被齐柏林飞船全方位碾压 。
鼓手: Roger Taylor远不及齐柏林飞船的鼓手John Bonham 。提一嘴John Bonham有鼓神之称,可惜走得早 。无论是前卫摇滚、硬核摇滚、太空迷幻摇滚、艺术摇滚、朋克摇滚,与这些同时期出道的皇后乐队,都没有任何自己关于艺术性上的突破 。至于《波西米亚狂想曲》的多种元素拼凑,那早就被The Who(谁人乐队)玩烂了 。
并不具有艺术创造力 。一个成熟的音乐风格并不是单纯的拼凑就能完成,他需要更多的内涵和沉淀 。不论是皇后乐队主唱个人的糜烂生活,还是整体水准 。他们都无法称之为伟大 。若非要给皇后乐队一个最强点,那我想应该是在当时欧洲的商业性上吧,他们还有商业力量和价值的 。不论是《We Will Rock You》还是其他音乐,都具有强烈的现场互动性,这一点对于他们而言,算是商业价值爆表的原因所在 。
Queen的主唱弗莱迪的唱功在世界是什么水平?

queen,Sheeran


世界T2,华语T1,和林子祥等同 。音域两个八度半,B4开始高喉位,C5极限点触,真声力量感很好 。皇后乐队主唱弗莱迪,有很多人说他是音域四个八度的天才,很多做音域总结的自媒体资料也基本认同弗雷迪四个八度的音域广度,但实际上这是把一些根本不能够产生正常音乐听觉的无用尖叫音算入的噱头式计算方式 。当然还有一部分是电影《波西米亚狂想曲》的夸大和修音式给予的升华效果 。
弗雷迪录音室音域:F2-F4-E5;弗雷迪Live音域:A2-F4-B4-C#5;在录音室可以达到将近3个八度,在Live之中,音域在两个八度 3Key左右 。其中E5以上的高音,不具备丝毫可听效果 。A#4以上的强混,都是点触无法维持长音 。这个能力,基本上和林子祥是等同的,但两人的唱法类型和体系完全不同 。
弗雷迪还是处于比较追求喉上轻盈度的唱法,这是欧美当年的主流唱法,力量感是需要高喉位作代价,所以弗雷迪的甲杓肌退化情况也比较明显,林子祥则是属于咽音层次,舍弃了声线的旋律感舒适度,而具有了较好的护嗓意识 。其实对于摇滚乐而言,弗雷迪的音域能力是完全足够的 。摇滚乐的力量感本身就比较依赖于低音贝斯和节奏架子鼓的冲击力表达,相比于流行乐的五组高音效果,摇滚乐的音域要稍微低一点,C5高音对于摇滚乐就是足够震撼 。
比如《波西米亚狂想曲》就是以大量G4-B4和C5、E5和音的效果组成 。咬字落点依旧在C5以下 。基于这一点,关于弗雷迪的所谓牙齿比别人多一颗,口腔大小比别人大可以更好共鸣,所以唱得更好的流言而言,是没有声乐支撑理论的 。龅牙的口腔大小和声线的共鸣腔体并不是一处,核心在鼻咽腔的上颌窦,而不是口腔 。而且弗雷迪的声乐效果并不是唯一的,他的音乐强大是在于一些摇滚节奏和类型唯一性的突破,在声乐上进步性并不大 。
本质上林子祥的唱法比弗雷迪或许还有好一点 。以下简单从音色、音域、腔体三方面阐述一下 。1:音色;在音色上,弗雷迪实际上偏向于三种类型唱法的综合,高音是流行唱法,中音是摇滚、低音是歌剧、音乐剧唱法 。这和他的乐队风格是一致的,实际上皇后乐队的大部分现象级歌曲的核心唱法都是以流行唱法的旋律感为主,比如《我们是冠军》、《波西米亚狂想曲》第一段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