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采购项目怎么分包招标,EPC项目怎么招标( 二 )


笔者认为该条文并没有说明工程分包该怎么办,是否需要招标的问题,故笔者不认同分包部分需要招标,部分不需要招标的观点 。四、分包不需要招标的法律依据及分析认为分包不需要招标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 。加快修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缩小并严格界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放宽有关规模标准,防止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一刀切” 。
在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探索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三)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 。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政府投资工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 。加快完善工程总承包相关的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制度规定 。按照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责任 。
除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工程总承包范围内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外,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直接发包总承包合同中涵盖的其他专业业务 。《上海市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第十条(再发包情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办法称为工程总承包再发包:(一)工程总承包企业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可以自行实施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业务,也可以将工程的全部设计或者全部施工业务再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二)工程总承包企业仅具备相应的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的,应当自行实施其资质承揽范围内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并将其资质承揽范围外的全部施工或者全部设计业务再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设计单位;(三)工程总承 。
重新采购的“分包项目”如何选择采购方式?
分包项目在第一次采购失败后,一般会重新组织采购,这时候我们该如何选择采购方式呢?继续原有采购方式是否会再次废标,改为其他采购方式是否合法合规呢?这需要我们认真分析一下 。一、想一想“为什么要分包”,是否合理一般采购项目是不会分包的,如果存在采购项目实施较复杂、采购品种较多、采购预算较大、专业性较强等原因,我们会将一个项目进行分包采购,由不同供应商承担不同项目实施 。
例如:信息化项目采购中,如果涉及到硬件、软件以及通讯线路租赁等内容,考虑到供应商服务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将硬件集成、软件开发、通讯线路租赁分三个包来采购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如果采购品目较多,一家供应商无法全部生产,我们可以根据市场调查情况,按货物品目合理分包 。如果分包项目采购失败,你需要考虑一下,分包的合理性 。
是否分包过大,提出的一些资质条件只有较少供应商满足,又或是分包过小,对潜在供应商没有吸引力 。我们在进行分包采购之前,一定要通过市场调查考虑其分包的必要性、可能性、合理性 。二、想一想,“分包项目”的采购需求有问题吗项目采购失败通常与采购需求制订不合理有关系 。比如“分包项目”的采购预算是否太低,已在成本价之下;商务、技术条款设置过于苛刻,能满足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太少;采购需求制作质量不高,需求不明,让投标人无法进行有效报价投标;采购需求的倾向性太强,供应商认为没有希望中标等等 。
采购需求制订不合理是采购失败的重要原因 。三、分析原因,进行相应调整分包项目采购失败的原因会有很多,上二项因素只是引起你的重视 。你可以结合项目实施分析一下原因,在重新启动采购之前,必须要将原因找出来,对症下药 。否则,重新启动无论采取什么采购方式都可能再次失败 。在分析原因过程中,你应多听听采购代理机构的意见,也可以征求供应商的意见,他们最了解其中缘由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