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黄海西路在哪里,中洋·西部阳光( 二 )


男子在家门口,为了出行方便,把双实线改成虚线一事,你怎么看?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真心佩服这位杨大哥的“脑洞”,这么奇葩的主意也能想出来,且还胆大到即刻实施了 。我是湖南李逸,正在就这位杨某为图出行方便,把双实线改为虚线一事为您分享,请关注 。事件:近日,江苏海安县交警在巡查时发现,有三人在当地黄海西路路中间拉起了警示标志,忙得不亦乐乎 。交警上前后查实,杨某等人为了出行方便,几人用喷枪铲子刷子等工具,企图把路中间的双黄线实线改成双虚线,所幸被交警及时发现,未造成严重后果 。
由于上述违法行为属私自破坏交通设施,公安机关依法对组织者杨某、徐某处以2000元罚款,对另两名工人处以1000元罚款 。湖南李逸观点:交通标线关系着道路交通安全,擅自损毁要被严处 。我们都知道,交通标线属于公路路面设施,关系着道路交通的安全,不可随意损坏与更改 。可江苏海安这位杨某为图自家出行方便,竟纠集三人,用喷枪铲子等工具,把公路上的双实线改成了虚线 。
幸亏杨某三人在实施违法行为过程中被交警巡查时发现,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在这为交警们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点个赞!)公安机关也只是依法对杨某处以2000元的罚款 。我认为,对于这类随意破坏交通设施,严重影响民生出行安全的行为,应当加重处罚 。2000元的罚款有些轻了,这是明显的“顾小我,损大众”的自私行为 。这次是发现得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那一切都悔之晚矣 。
在此提醒各位:路面交通设施设备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损毁、更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移动、损毁交通标志信号灯、标志标线 。如果这一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刑法》第119条的规定,将会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刑罚 。另外,有些人私自在公路两旁增划停车位,这也是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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