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属什么性质单位,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现新突破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是乡镇七站八所的一种 。农技站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都是农业农村局下属的二层单位,前者是公益类事业机构,后者是执法类机构,在编制性质、工资待遇、发展前途上都有明显区别,如果非要作出选择,个人建议选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个人更有利 。
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哪个好?
农技站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都是农业农村局下属的二层单位,前者是公益类事业机构,后者是执法类机构,在编制性质、工资待遇、发展前途上都有明显区别,如果非要作出选择,个人建议选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个人更有利 。首先在编制性质上,农技站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使用事业编制,由财政全额供养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是参公性质,人员和农技站一样都使用事业编制,但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执行公务员同等的工资和晋升待遇,在编制和身份上,比农技站更占优势 。
其次在工资待遇上,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是参公性质,享受公务员的车补、十三薪和年终绩效考核等待遇,在工资待遇上要比纯事业的农技站要高 。以普通科员为例,在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一年至少要比农技站多出一两万元,对于拿死工资的上班族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最后在个人发展上,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因为具有参公身份,可以和局机关实现无缝交流,有工作和岗位需要就可以调任局机关任职,转换公务员身份,而农技站是纯事业身份,想要调到局机关置换为公务员,需要具备很多条件,比如要提拔事业副科,局机关要有行政空编,还要走调任程序,等等,一大堆条件限制在哪里,一般人没有强大的推力根本不可能实现 。
这也是参公身份和纯事业身份最大的区别 。当然,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也并不一定是完全参公性质,有的地方仍归属公益一类实行委托执法,这是农业执法大队的区域性差别 。下一步,随着各地实行五大领域综合执法,即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县级综合执法队伍正在逐步推进“局队合一”模式,特别是在今年3月份新的参公单位审批管理办法出台后,类似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有可能被重新审批为参公单位,基于这些发展趋势,个人认为选择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更有利于今后个人的发展 。
事业单位改革方面,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如何改?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是乡镇七站八所的一种 。所谓七站八所,就是指上级部门在乡镇的派出机构 。像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国土所、税务所、工商所、供电所、林业站、农技站、计生站等,都在其列 。这些站所,除少部分是公务员或参公编制外,其它都是事业编制 。按规定,从事行政执法的,必须是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在省市两级,编制尚且够用,到县乡两级,根本没有足够的行政编制人员承担行政执法职责 。
受编制的限制,乡镇只能用事业编制人员代行行政职责,七站八所的事业人员就是主体 。这种情况,在过去尚且可以应付,随着经济发展和机构改革的变化,已然不适用形势的要求,改革势在必然 。目前,县乡两级的事业单位改革尚在酝酿当中 。但参照目前已公布的省市县改革方案,已经可以看出改革的迹象 。1、职能相近的站所整合 。比如农技站,农机站,水利站等,统一合并成立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城建站、经管站、房管所等成立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文化站、广播站等成立社会发展服务中心,经过整合组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乡镇各项事业 。
2、执法队伍统一归并 。本轮机构改革,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重点 。目前,自上而下已经非常明确,省级部门原则上不再设专门的执法队伍,行政执法的职能主要由市县两级承担,设区市和市辖区只设一个执法层级 。在乡镇,逐步实现一支队伍执法 。原来分散在各个派出机构的执法队伍,将被整合到一起,成立综合执法机构行使执法权力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