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江西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标准获明确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原创稿
人民网南昌9月15日电 近日,江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通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授权,结合全省工作实际,将江西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标准予以明确。
通知明确,按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在开业报告或者备案城市内持有或者经营租赁住房500套(间)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认定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可按《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应及时将本地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名单予以发布和动态更新,并通报给同级税务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江西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标准获明确】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秦海峰 王纪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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